合: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中午好,小百灵广播又和大家见面啦。我是主持人汪庭兴,我是主持人宋娟。
乙:昨天是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就让我们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这个特殊却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节日吧!
甲: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乙: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甲: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乙:我很喜欢这个节日,我们是消费者,我们为自己喜爱的商品付了钱,当然应当享有消费的权利。平时我就买到过不合格的产品,很让我生气。但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你能给我们讲讲吗?
甲:如果你买到不合格的产品,你首先要跟生产厂家联系,让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他若不听,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去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我国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是“12315”,记住,是“12315”哦。
乙:你知道的可真多呀!
甲:可不是,在这儿,我还有个维权小故事要跟大家分享呢。
乙:是吗?快说说。
甲:前几天,我在我们家附近一家玩具店里,买了个玩具。回到家后我打开包装,发现这个玩具少了好几个零件,于是我拿着购货小票去找那个老板退换。我对老板说:老板,你这玩具少零件,我要退货。凭什么!老板气冲冲地问我。你看,这是我的购货发票,就凭这,而且你这货上明明写着少一赔十、假一赔百,你该不会不退吧?笑话!你以为我是三岁孩子啊!我只是卖的,这又不是我生产的货!黑心老板脸上没有丝毫畏惧,看来这家伙已经是犯惯了。我指着那个老板说:好,现在我把工商局的叔叔叫来,让他来给我们评评理!那老板以为我吓唬他,说:哎呀,你叫呀。我立刻拨打电话12315向工商局的叔叔投诉,十分钟后,工商所的叔叔来了,叔叔了解事情经过后,向我和店老板讲解了经营者的义务及消费者的权力,听完后,黑心老板只好将钱退给了我。
乙:谢谢你的分享,我想同学们听了你的小故事一定也学到了一些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小诀窍了吧。
甲:是啊,其实每年诸多形式的“3.15”活动,它的思想核心都离不开“人际间要有诚信!”
乙:中华民族素有“言必信,行必果”的传统美德。在遥远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就大力倡导、弘扬诚实守信。诚信的例证,更是不胜枚举:汉代的季布“一诺千金”是诚信; 诸葛孔明鞠躬尽瘁,呕心沥血也是诚信……先哲们用自己为人诚信的高尚作风,谱写了一曲曲千古
的赞歌。
甲:同学们,让诚信伴我们飞翔吧,因为诚信是清晨窗前一缕温暖的阳光,是耳畔吟唱的小鸟的清啼,是寒冷时身边红红的炉火,是烈日下头顶的一片绿荫!我深信,有了诚信,我们会飞得更高,飞得更远!
乙:同学们,今天的小百灵广播马上就要结束了,让我们在愉快的歌声中结束今天的广播吧。
甲: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