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年度牛塘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 号)、《关于开展公办 中小学备案聘用教师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74 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 发<深化幼儿园教师管理改革 实施员额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意 见》(武办发〔2019〕115 号)以及《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5 号) 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2024-2025学年度牛塘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时间段:
2024—2025 学年度(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武进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小学事业编制教职 工、备案聘用人员。今年暑假工作调动(包括区内调动、调出区 外)的教职工均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中小学聘用并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办 理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教师参照考核。正职校级领导(含正职校长、正职书记、主持工作的副职校 长)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在 OA 平台公布(不占本校分配优秀名额)。中小学副职校级领导由学校负责考核。
2024-2025 学年援疆、援陕、援青支教教师由教育局负责考核(不占本校分配优秀名额),考核结果由教育局通知学校。
四、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陈子
副组长:王成伟、谢雯燕、周小苏、蒋丹萍
成员:黄曙英、顾玉萍、李德志、陈晓瑜、陆志琴、张辉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有争议的复核申请。
五、考核内容、等次、标准和程序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 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
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3)工勤技能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忽视劳动安全,出现事故苗头或发生轻微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责任事故。
4.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
(2)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鉴
(4)确定考核等次
(5)优秀人员校内公示(7 个工作日)
(6)反馈考核结果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7)教育局、人社局审批
学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 2014 ] 45 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新教师不定等次除外)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
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新教师不定等次除外)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专项绩效奖励等。
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而连续两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规[ 2017 ]11 号》执行。
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
20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