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20〕32号,见附件1、2)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方式及名额安排
1.常州市第十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市局仍采用“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两种方式评选产生。市局分配给我区“重点推荐”名额骨干教师为44名,学科带头人22名。申报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重点推荐条件,方可推荐。
根据我区实际,“重点推荐”名额分配作如下规定: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原则上教师数不超过100人的单位,“骨干”或“学带”任选一类,推荐1名;100-200名教师的单位,“骨干”或“学带”可任选,可推荐2名;超过200名教师的单位,可推荐3-4名,“骨干”和“学带”推荐兼顾。我区一体化办学教育集团核心学校推荐名额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0%推荐名额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各校“重点推荐”对象名单须在校内公示,区将汇总各校推荐情况并组织专家初评,择优推荐,公示后报送市教育局。
市局文件规定,由辖市区评议推荐的重点推荐对象未通过综审者仍可参加常规考评,免教育教学理论考试,通过骨干教师重点推荐的不得再申报学科带头人评选。
2.“常规考评”评选方式无名额限制,各单位其余申报人员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学校对其资格审核通过后上报区教育局,全部进入市“常规考评流程”。
二、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1.评选程序按市局文件中的“重点推荐流程”和“常规考评流程”操作。
2.材料报送:
(1)各校于9月25日中午11:30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教育大厦)1106会议室:
①重点推荐对象的纸质材料一份,内容见“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4)。“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表”、“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等务必要放到目录清单的“其他自主提供的材料”一栏中。
②“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附件7)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中(单独装订),一份另外上交。
③“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一份(学校名命名),上传至。
④参加常规考评的“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一份(学校名命名),上传至。
逾期不报者,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2)教科研能力考评流程中盲审的论文和课题送交市教科院415室。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用的微课上传常州教育网站“教学新视野”。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附件8)(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中单独装订,一份另外上交)及依据条件自主提供的其它材料送交市教科院415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选工作要求
1. 文件中“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已经获得过五级梯队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称号的评选。
2.各校须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具体条件见市局文件附件1、2),申报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参评条件才可申报,不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含重点推荐条件)者,不得申报推荐。
3.如“重点推荐”对象本单位对照条件符合者较多,学校必须审核筛选,好中选优。
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坚持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我区推荐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各评选考核环节具体要求按市局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67****26
附件1: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四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附件2:常教人〔2020〕32号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