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塘中心小学第五届教代会代表民主选举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
根据上级要求,80人以上单位可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2016年1月12日,我校举行了第四届教代会代表换届选举,共选出代表35名,依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任期满三年需进行换届选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牛塘中心小学第五届教代会代表民主选举工作方案。
一、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子
副组长:王成伟 谢雯燕 周小苏 吴英
成员:章雨 王素玉 许波 王宏亚 蒋丹萍
分工:
选票收发:章雨 许波
选票统计:王素玉 陈晓瑜
监督宣传:王宏亚
资格审查:陈子 王成伟 谢雯燕 周小苏 吴英
结果公示:王成伟
工作流程:制定方案—民主选举—选票统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二、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是本校在职职工(包括备案教师和临聘教师)。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敬业、爱岗、爱校,主人翁意识强,积极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本职工作比较出色。
4.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5.理论政策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能够积极落实。
三、代表名额
我校现有教职工133名,其中94名为在编在岗教师,18名备案教师,21名临聘教师,按照总人数不低于30℅的比例共需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41名。根据规定,正式代表中,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代表不得低于60℅,不具备正式代表资格的行政人员在今后教代会时可以作为列席代表参加。
四、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权 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表决权。
2.按教代会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3.可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4.有对教代会工作和议程发表意见、建议以及提出批评的权利。
(二)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主动地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地听取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代表选举办法
1.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共设8个小组,各小组按分配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校长室成员参加所有小组的评选。
2. 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注:工会一组选举在丫河校区举行)
3. 代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同意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废票。
4. 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5. 选票一律用黑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六、代表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代表资格审查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3.经审查合格的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有效后,学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认定代表资格。
4.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学校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教职工代表过半数的同意。
七、代表任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八、列席代表
列席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