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塘中心小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发放办法
(讨论稿3)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3号)文件精神,按照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文件规定以及武教管〔2019〕1号《关于发放教师专项绩效奖励的实施意见(暂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此三项奖励的总量不得低于学校专项绩效奖励总量的50%,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搞平均分配。
二、发放范围
全体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备案聘用教师。
三、专项绩效奖励总量
1.区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区政府确定的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标准核定奖励总量;教育局按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结果核发学校专项绩效总量。
2.学校校级领导的专项绩效奖励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发放。
3.借用人员的专项绩效奖励考核由借用单位负责,专项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四、发放项目及办法
(一)班主任考核奖励。根据《牛塘中心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结果,设立班主任月考核奖励:
班主任工作月常规考核得分为13分以上(包括13分),奖励160元;
班主任工作月常规考核得分在12分以上(包括12分),奖励130元;
班主任工作月常规考核得分在12分以下(不包括12分),不得奖。
(二)超工作量教师考核奖励。
1.丫河小学交流教师50元/月。
2.非工作日(包含寒暑假)加班、值班等,100元/天。
3.学校重大活动、重要评比、重点项目、突发事件超工作量奖。
(三)教学业绩突出教师考核奖励。
(1)语、数、英学科老师在期末质量调研中,任教学科的级差数值从大到小排列,前30%奖励300元,中40%奖励250元,余下30%且级差高于-2.5分奖励200元,级差等于或低于-2.5分的均不奖励。(该项成绩由课程教学研究中心结算,每学期奖励一次。)
毕业班在区组织的学业质量调研中调研学科三率(优秀率达35%,合格率达97.5%,低分率小于1%)达标,每达标一项该学科任课教师奖励100元;三门学科三率达标,每达标一项任教教师奖励100元;教师个人所带班级的学生三率均达标,奖励100元。
级差计算办法:级差=本学期与年级平均分差值—上学期与年级平均分差值(任教两班或三班的老师级差或三率=级差或三率之和÷班级数。(注:起始年级与起始学科的第一学期为班级与年级平均分差值)
(2)教师所带兴趣社团参加区级比赛获团体一等奖奖励300元,区二等奖奖励250元,区三等奖200元。常州市级的相应递增200元,以此类推(直接参加市级比赛的按区级奖奖励;同一内容参加同类赛取最高奖,不重复奖励)。若不设团体奖,只有个人奖的,按区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奖励50元、30元、20元(同项目比赛个人奖累计不超过团体二等奖奖励)。
(3)根据武进区素质教育质量考核结果,获一等奖奖励500元,获二等奖奖励300元,获三等奖奖励200元。
(四)师德考核奖励
1.学期师德考核中获得的优秀教师奖励500元,合格教师奖励300元。
2.学年师德考核中获师德标兵奖励100元。
(五)出勤考核奖励
1.教职工出满勤,每月可得全勤奖80元。
2.病假、事假等情况按《牛塘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出勤奖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扣除过的不再重复扣除)
五、有关问题说明
1.专项绩效奖励金额将根据学校核拨总量的增加而同比例增加,一至三项奖励的总量不得低于学校专项绩效总量的50%。
2.退二线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现职中层干部按教师身份参与考核,不再按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享受职务系数增量部分。
3.专项绩效奖励以学年为单位,其中班主任考核奖励、出勤奖励、交流教师奖励等按十个月计算,其余按实计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1)以下人员不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
②长病休人员;
③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
④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
(2)以下人员减发专项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②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人员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③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
本实施意见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