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成立“牛塘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及家长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也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章 细 则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与文化素质,热爱教育,热心公益事业。
2、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3、具有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4、有组织协调能力、有号召力,能保障参与活动的时间。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听取学校教育工作报告,审议学校教育工作计划,有权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并随时可提出办学意见和建议。
2、召开家长或家长代表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评选和表彰优秀家长。
4、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批评或表扬意见。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1、以各种可能形式协调或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想方设法征集家长对学校教育的要求、意见,宣传学校教育成果,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协调社会各界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4、主动参与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沟通。
第四条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家长自主申报,并由各班主任在本班学生家长中推荐人选,每班至少两名,经学校了解后确定名单,使其更有代表性、权威性。
委员实行“两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校,其家长的委员资格随之消去,同时按程序补充新人选。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的领导设置:
为方便开展工作,家长委员会设常委会。常务委员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年级至少有2名常务委员。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常委可有适当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常务委员会行使家长委员会的权力。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必要时可以年级为单位召开本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会议,以总结检查学校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的、则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第七条 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通过。
第八条 在工作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