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常州市《关于评选首批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
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关于评选首批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推荐评选条件,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做好校级层面的推荐工作。
请各校于9月28日之前,将各项报送材料纸质稿上交至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大厦1109室),其中《首批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汇总名册》(见附件之附件二)电子稿发送至wjjyjjgzx@{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张新东,联系电话:67897026。
上报材料必须真实,符合评选条件。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