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登录
首页 走进牛小 新闻中心 工作指南 教育科研 德育纵横 党群工作 班级网站 专题网站
栏目列表
 
 
快速连接
 
 
最新更新
 
牛塘中心小学校长 陈子 01-19
常州市骨干教师 黄曙英 12-29
武进区学科带头人 吕青 12-29
武进区学科带头人 周小… 12-29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蒋丹萍… 12-29
 
  首页 >>德育纵横>>家长学校>>文章内容
 
转发关于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16年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等工作 告家长书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7日     点击次数:      作者:学生中心     来源:

 关于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16年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等工作

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2016学年度困难认定和2016年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本市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在籍在读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3.残疾学生;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5.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含父或母残疾或患重大疾病、亡故、失业、单亲,家庭总收入低等)

三、资助标准:

1.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标准为1500元,2016年秋学期将按750元补助;

2.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标准为2000元,2016年秋学期将按1000元补助;

四、申报办法:

919,如城区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家庭至亲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770元,拟申办本年度困难认定和生活补助,该学生或其家长可联系所在班班主任领取《武进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材料分类见反面附表)。

                                                    武进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进区         学(校)

                                                     2016年9月13

 

       义务教育学段学生申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生活补助经费需提供材料一览表

认定对象

续申办学生

新申办学生

  每生基本材料1        家庭户口簿原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和学生本人全部兄弟姐妹页)

  每生基本材料2        本年度《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经费申请表》

分类提供对应材料

1.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本年度《城乡居民低保证》、  《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

本年度《特困职工家庭救助证》、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  原件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或《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原件(封面和全部顺序内页)

3.残疾学生

残联发放的学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封面、持证人页和情况登记页)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子女

烈士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封面和全部顺序内页)

5.其他情况致实际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

ABC三类原件需同时具备)

 

 A.班主任近期上门家访后出示较详细的家庭经济困难说明原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B.父母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开具的2016年上半年的月均收入证明原件(须加盖出证单   

  位印章)或从父母工资卡所在银行柜面打印的2016上半年工资收入清单(加盖银行印章);

 C.各类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原件以下具其一即可

    a.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户:相关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原件

b.因至亲家人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家庭:近两年内医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原件;

c.父或母为残疾人致经济困难家庭:残联发放的父或母的残疾人证原件;

d.父或母亡故致经济困难家庭: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e.父母失业致经济困难家庭:江苏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全部信息页、顺序记载页);

f.因重大突发事件致经济困难家庭:派出所、交警或其他责任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g.父母离异的单亲且经济困难家庭: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h.家庭月总收入低致经济困难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原件。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牛塘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校 长:陈 子┋电话:0519-69699558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