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慈善事业是奉献爱心、彰显美德、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按照区慈善总会的安排及区委办、区政府办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学校开展2015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捐赠对象:各校在职教职员工(包括民办学校)。
2.捐赠标准:教师每人200元,职工每人100元。
3.捐赠上交:各校5月18日前将捐赠款项统一上交区教育局发规科或汇至武进区教育局(汇款单位: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开户行:工行湖塘支行。帐号:1105021209000129324)。
4.捐赠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本次“一日捐”活动;要严肃捐赠纪律,不得任意扩大对象和范围,不得搭车募捐,不得截留募捐资金。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