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百灵乡村学校少年宫安全共管协议书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等十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少年宫实际,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共管协议书。
一、学生在宫活动期间,少年宫、家庭和社会各界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少年宫要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校舍及其它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少年宫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学生在宫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救护,妥善处置。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坚持上课点名制度和学员健康安全情况检查登记制度,要谨防学生走失,下课后待学生走完方可离开。要备有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必要时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
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深入持久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学习掌握自护自救常识,远离事故隐患,尤其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学校少年宫紧靠湖滨路,车辆多、车速快,学生上下车、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要特别注意安全。家长一定要按时接送学生,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应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或班主任。学生来宫参加活动要按时到宫,按时回家,未经请假不得擅自外出。教育学生不要嬉戏打闹,不要恶作剧,既要保护自己,又要防止伤及别人。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争当文明学员。
五、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责任划分以及其它未尽事宜,依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宫学习期间。
甲方:小百灵乡村学校少年宫(盖章)
乙方:学生姓名: 家长监护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