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学时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1.校本培训的学时数认定。
校本培训经考核小组认定合格,在《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最多记24学时。
2.区级以上培训。
(1)教师培训合格(结业)后已经在江苏教师教育网(网址:{域名已经过期} )登记学时的认定。这部分学时由教师本人上网查对后直接记载在《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内,再由学校分管领导上网核实。
(2)教师参加区级以上培训但未录入江苏教师教育网的学时认定。这部分学时仍按照原办法认定,即一律凭培训单位或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原件上未注明学时的,培训一天按8学时计算;未注明天数的,必须提供培训班课程计划),按实进行登记、认定,并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提供不出证书、证明等原始依据的学时一律不予认定。
二、学时认定的时间、对象与材料要求
1.时间范围:今年组织认定2013年1月至12月一年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原已认定的不再重复认定。
2.对象:在职在岗的教师。
3.材料要求:教师要认真如实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由教师本人签字,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1.时间:
9月19日(周五):原湖塘片(上午:小学、幼儿园;下午:中学)
2.地点:武进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