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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进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2月18日     点击次数:      作者:陆志琴     来源: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人〔2014〕1号
━━━━━━━━━━━━━━━━━
 
 
关于评选武进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和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武进区第六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教师培训机构中在职在编教师(含民办学校和幼儿园非公办聘用教师)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专职教研员;兼任学科教学工作,且课时数满一半以上工作量的校级领导。
2.已评为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不再参加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评为常州市教学能手的教师不再参加武进区骨干教师的评选;已获得武进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称号教师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3、4)
三、评选名额及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
本次计划评选武进区学科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150名。按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
各校在推荐候选人时既要注意学科的平衡,同时又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凡条件不具备的不能推荐,宁缺毋滥,不能降格推荐。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
1.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课程标准理解能力、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中新课程理念的体现等。
2. 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由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开卷形式,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等方面内容。参考书目为《师德与教师职业生成》(陈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与训练》(周广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以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本学科课程标准等。
3.材料评审和综合评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推荐评选程序
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发扬民主,推荐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
1.个人申报。各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教师对照推荐条件自主申报。
2.学校考核、公示。学校应成立5—9人的推荐领导小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条件,召开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申报对象近六年(2008.01——2013.12)的师德表现、工作状况、教学实绩、科研成果等方面逐个进行全面考核。申报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由学校组织校内或校外同学科优秀教师(不少于3人)进行,好中选优。推荐领导小组采用投票方式,按下达名额确定正式上报人选,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同时将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校内公示。
3.理论考试。教育局将组织各校经公示后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4.上报评审材料。理论考试合格和免考的推荐对象,按材料目录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指定地点。
5.评委会评审。评委会由教育局聘请学科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及综合评议。
五、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2014年2月19日—21日,各校组织报名、汇总报名名单。
2.2014年2月24—28日,由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对申报对象逐个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核对象除外)。
3.2014年3月3日(周一),各单位上缴申报名册,局组人科审核相关材料等。地点: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内,上午:原前黄、横林、郑陆片,下午:原湖塘、卜弋、湟里片)。
(1)各校递交《武进区第六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候选人申报名册》一份及申报U盘;
(2)将“教育教学理论考核”免考核对象的原始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4.2014年3月16日前,由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014年3月18日—21日,公布理论考试结果。各校可派员到区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核对填写好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同时复印2008年以来考核“优秀”年份的考核表,做材料时附“汇总表”后,复印的考核表均要加盖局档案材料专用章。
6.2014年3月26日(周三),各校将推荐对象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和免考人员的评审材料报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常州幼儿师范学校内)。
7.2014年3月底4月初,组织综合评审、评选工作。
8.2014年4月中旬,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六、有关上报材料要求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材料,须装入纸质档案袋,材料页数控制在150-200页范围内(不含编著)。
2.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3篇,如用复印件,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刊号)和原文,如著述较多,要编印目录并附刊物复印件。
3.任教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年级的评选对象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该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测评和汇总,测评对象为评选对象所任教的一个班级即可,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始表由学校留存,汇总表装订在材料中。
4.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都要由所在单位相关领导验证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校分管领导签名章。
本次评选必须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考核、推荐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一经发现,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教师称号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等处罚。各校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促进本校教师专业化成长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规范操作程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咨询电话:86310892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4年2月18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8印发 
 
武进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实施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等各项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在本地区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中学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2年以上(2011年及以前)、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4年以上(2009年及以前)。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08年以来,6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8年以来获得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赛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晋升“中高”教育教学理论考核80分及以上人员可免于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9.按局相关文件规定,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到异校交流一年任教经历(含目前正在交流者)。
二、教育工作
   1.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8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4年及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5年及以上。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8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其中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并逐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2.教学理念先进,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2008年以来,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奖项;或所上课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1次;或应邀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
     四、科研工作
1.2008年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武进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项目或课题研究,有本人参与研究的活动记录、专题总结,以及与课题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须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区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
2. 2008年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并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一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其中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获奖)。其中至少有2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五、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加企业或行业培训,平均每年到企业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累计达1个月。积极参加职教系统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评比或大赛,获市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及以上奖项。
 
附件4:
武进区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职称2年以上(2011年及以前),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4年以上(2009年及以前)。
4.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2008年以来,6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5.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必须达到“良好”标准(申报晋升“中高”职称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为 “优”者,2008年以来获得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大赛区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省级优秀奖者可免于考核)。
6.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一年考核优秀;或至少一次获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两次获镇(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荣誉称号。
7.候选人必须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晋升中级或高级职称教育教学理论考核80分及以上人员可免于考核)。
8.学生满意度较高。
9.按局相关文件规定,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教师应交流轮岗人员,均须有到异校交流一年任教经历(含目前正在交流者)。
二、教育工作
1.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显著的教育实绩。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2008年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及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及以上。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2008年以来,一直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至少有一轮循环教学(小学小循环)或在毕业班任教2年的经历。教学理念先进。正确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2008年以来,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区、市级评优课或基本功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所上课被认定为市级精品课1次;或区及以上公开课2次及以上。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二等奖1次及以上奖项。
四、科研工作
1.2008年以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区、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有本人的活动记录和专题总结等材料。
2. 2008年以来,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3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3篇以上(其中区级获奖必须是二等奖以上,省、市级获奖必须是三等奖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2篇获奖)。至少有两篇论文是本学科专业论文。每篇论文至少2500字以上。
五、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同时具备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参加企业或行业培训,平均每年到企业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累计达1个月。积极参加职教系统市级及以上的各类评比或大赛,获得二等奖1次及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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