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争当“三好教师”( 黄文红)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目前全区各校都在全面开展争当“三好教师”师德大讨论活动,我校也积极行动起来。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我校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
一、教书育人,任重道远。
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每天做着平凡的工作,但是我意识到,身为教师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能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在学校学习,知识重要,比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如何做人。在教学中,我们应该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二、学法知法,明法守法。
活到老,学到老;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本着这样的理念,我不断地充实自己,用各项法律法规提醒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