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中小学教师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就报送201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区2012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初定和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中职校教师
助理讲师。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2年以上。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⑴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⑵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三、报送时间
2011年6月27日(周三)
四、报送地点
区教师进修学校
五、报送材料种类及要求(其中材料4-6须袋装)
1.1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学科、单位,以校为单位放入信封内)。
2.评审费(100元/人)。
3.《2012年初定和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4.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必须用原表,申报人亲笔手写,不准复印,不要装订)。
5.2011至2012年度第一学期备课笔记簿(不要装订)。
6.线装材料(共一册):
⑴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⑵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初定初级者提供1张,晋升初级者提供2张)、继续教育证书、其它进修证明材料(原件);
⑶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学校盖章;任教二年及以上者提供);
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晋升初级者提供);
⑸任教以来的论文或教学案例一篇(如未发表,要求提供打印稿);
⑹任教以来的获奖证书(原件);
⑺其它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实绩材料;
六、其他事项
1.晋升初级人员申报表于6月20日前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108室领取;初定初级人员呈报表自行下载附件4;材料袋各校自备。
2.各单位要对申报者填写的《呈报表》(申报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后盖上单位公章。凡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