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教科研水平测试获良好以上等第,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校级课题研究组长,撰写研究报告并经鉴定结题;或担任辖市(区)及以上课题研究组成员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有过阶段研究小结并有鉴定意见或正式发表。
2、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辖市(区)有关刊物上不少于3篇;或市级刊物上不少于2篇;或省级及以上刊物上不少于1篇;或市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或市二等奖以上论文1篇,辖市(区)二等奖以上论文2篇。
获辖市(区)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案例或教育故事可折合论文一篇。
3.参考条件:(1)2篇本人撰写的教学案例;(2)能根据课程改革和学校需要,积极参与开发校本课程一门,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