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的通知
各年级、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内涵发展水平,努力办“学生信任,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将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3日 —5日开展“学生评教师”活动; 11月6日 —7日开展“家长评学校”活动。
二、活动的组织:
组长:吕荣法
组员:高文慧 张海运 陈子 黄曙英 金文娟 史建琴 陆志琴
顾玉萍 壮中明
三、评议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活动,是学校加强常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以学生为本”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因此各年级要高度重视,由蹲点领导负责,组织本年级开展好评议工作,为学校的管理工作积累感性资料。
2.客观评价,促进工作。“学生评教师”涉及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因此,既要保护学生的民主权力,又要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学生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学校评议领导小组将客观分析,以恰当的方式向教师反馈评议信息,以促进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促进师生关系的和谐发展之目的。对“家长评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通过一定的方式做好意见建议的答复解释工作,以充分体现学校对家长意见的重视和尊重,体现学校的诚意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