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28日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来源:
 为了充分发挥图书馆图书、报刊、杂志的作用,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方便广大师生查阅,同时保持图书馆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读者遵照执行:  

一、本馆图书资料只向本校师生开放,不得外借。图书、报刊、杂志系公共财产,不得涂抹、丢失、损坏、剪裁。  

二、凡工具书只供在本室阅读。如搞教学、科研者确实需要,必须办理特殊借阅手续,方可带出本馆。  

三、教师借阅图书总数不超过10本,借期最多一学期。   如教学、科研确实需要可续借,但只能续借一次。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二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一个学期,及时归还。  

四、教工调离、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五、爱护图书,人人有责,损坏、丢失负责赔偿。  

六、读者到本馆,请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图书馆内丢弃杂物、聊天、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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