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校教职工均凭借书证借书。
借出册数:教师最多可借十册;职工可借五册;退休教师可借五册。
借书期限:各种“教参”书,不得超过150天,文艺和过期杂志不得超过50天,如需要续借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暂停借书。
退休教师在离校前要将所借各种教育参考书如数归还图书馆,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必须还清图书,交回借书证。
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污损、涂写和遗失,违者按原书款2倍赔偿。
进入借书处严禁抽烟,注意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和乱抛纸屑。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